浙江工商大学数据提供安全策略与操作规程

发布者:王辉发布时间:2024-08-19浏览次数:14

浙江工商大学

数据提供安全策略与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本制度旨在建立一套科学、完善、可操作的数据提供安全策略与操作规程,确保在数据提供过程中,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和保密性得到有效保障。通过明确管理机构与职责、规范数据提供流程,防止数据泄露、滥用和非法获取等安全事件的发生,维护浙江工商大学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数据安全的要求。

第二条 编制依据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和数据安全有关的各类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编制。这些法律法规和标准为数据提供安全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框架和技术要求,是本制度制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内部所有涉及数据提供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向外部合作伙伴、客户、监管机构等提供数据的行为。涵盖了各类数据,如业务数据、个人信息、敏感数据等,无论数据的存储形式是纸质、电子还是其他介质。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主管部门(领导小组)

(一)建立健全数据提供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各部门在数据提供过程中的责任和权限。

(二)审批数据提供申请,评估数据提供的必要性、安全性和合规性。

(三)监督和检查数据提供活动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

(四)协调与外部机构的数据安全合作,确保数据在跨我校流动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条 支撑、建设部门(数字办)

(一)建设和维护数据提供所需的信息系统和基础设施,确保其安全性和稳定性。

(二)采用合适的技术手段对数据进行加密、脱敏、访问控制等处理,防止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被泄露。

(三)定期对数据提供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和漏洞扫描,及时修复安全漏洞。

(四)协助领导小组进行数据提供安全审计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六条 用户部门(业务部门)

(一)提出合理的数据提供需求,并对需求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安全性进行初步评估。

(二)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供准确、完整的数据,并确保数据的来源合法合规。

(三)遵守数据提供的安全规定和流程,不得擅自向外部提供数据。

(四)配合领导小组和数字办进行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如提供数据使用情况反馈等。

                               第三章 数据提供安全策略

第七条 数据分类与评估

对数据进行分类,评估其敏感性和重要性。根据数据的分类,确定相应的安全级别和保护措施。

第八条 安全政策制定

制定全面的数据提供安全政策,明确数据提供的条件、范围和限制。确保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九条 访问控制与权限管理

实施严格的访问控制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访问敏感数据。根据最小权限原则,合理分配数据访问权限。

第十条 数据加密

对所有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处理,无论是存储还是传输。定期更新加密算法和密钥,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安全威胁。

第十一条 安全审计与监控

建立数据提供的安全审计机制,记录和分析数据访问和使用情况。实施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响应异常数据访问行为。

第十二条 数据提供流程管理

制定标准化的数据提供流程,包括数据请求、审批、提供和反馈等环节。确保数据提供流程的透明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三条 安全事件响应与恢复

制定数据安全事件的响应计划,包括事件识别、隔离、处理和恢复。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组织对安全事件的响应能力。

第十四条 法律法规遵从性

确保数据提供活动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数据保护法、隐私法等。定期对政策和流程进行审查,以适应法律法规的变化。

                               第四章 数据提供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 数据提供前的准备

确认数据提供请求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数据提供风险评估,确保数据提供不会违反安全政策。

第十六条 数据访问审批

根据数据的敏感性,执行多层审批流程。记录审批过程,确保决策的透明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七条 数据提取与处理

从授权的数据源中提取所需数据。对数据进行必要的处理,如脱敏、格式化等。

第十八条 数据传输与交付

通过安全的方式传输数据,如加密邮件、安全FTP等。确保数据交付过程中的完整性和机密性。

第十九条 数据提供后的跟踪与审计

跟踪数据提供后的使用情况,确保数据被正确使用。定期进行数据提供活动的审计,评估政策和流程的有效性。

第二十条 数据安全事件处理

一旦发现数据安全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事件调查,采取必要的隔离和补救措施。

第二十一条 文档记录

每次数据提供活动都应有详细的文档记录,包括申请表、审批文件、操作日志等,作为日后审计和追溯的依据。

                               第五章 数据提供后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持续监督

即使数据已经提供给对方,仍需对其进行持续性的监督,确保没有违反既定规则的行为发生。这包括监测访问量、分析使用模式等。

第二十三条 审计与审查

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审查数据提供活动是否遵循了既定的操作规程。必要时邀请外部专家进行独立评估,保证过程透明可信。

第二十四条 事件响应计划

制定详细的安全事件响应预案,一旦发生数据泄露或其他安全事故,能够迅速采取行动,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预案内容应涵盖从检测到恢复的各个环节,并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模拟演练。

                              第六章 教育培训与意识提升

第二十五条 入职培训

新员工入职时须接受全面的数据公开安全教育,了解基本概念、法规要求及内部规定。

第二十六条 持续学习

鼓励在职员工通过在线课程、研讨会等形式不断更新知识结构,适应快速变化的技术环境。

第二十七条 文化营造

通过宣传栏、内刊等多种渠道推广数据提供安全的重要性,形成全员重视的良好氛围。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数字化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九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我校相关奖惩制度进行处理,对造成严重数据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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