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报名参加浙江工商大学第四十二届田径运动会教职工项目竞赛

发布者:权力涛发布时间:2024-04-08浏览次数:17

浙江工商大学第四十二届田径运动会教职工项目竞赛规程


信息来源:工会、妇联     发布日期: 2024-04-03 12:41    浏览次数:581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45月8日下午、5月9日、5月10(遇雨另行通知)

比赛地点:下沙校区第一田径场

二、竞赛分组及项目

(一)个人项目

1.男子、女子甲组(198912月31日后出生)

100米、400米、跳远、铅球

2.男子乙组(19741月1日—198912月31日出生)、女子乙组(19791月1日—198912月31日出生)

60米、200米、立定跳远、铅球

(二)团体项目

1.教职工趣味运动团体比赛:本次比赛共设鸿运当头、峰回路转、快乐汉诺塔等三个项目,每个参赛队可报运动员8名,其中须有处级及以上领导1名,女队员至少3名。

2.50米迎面接力跑(4男4女)。

三、运动员资格

凡身体健康,符合报名年龄段要求、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工会会员,均可报名参加。不跨年龄组报名参赛,男子50周岁以上、女子45周岁以上人员,请根据自身健康状况,自愿向二级工会报名。参赛运动员意外保险由各二级工会负责办理。

四、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团体比赛(团体趣味项目50米迎面接力赛)报名参赛队伍超过12队(含12队),按比赛成绩取前8名,少于12队,获奖比例不超过参赛总队数的2/3。

2.个人项目报名人数超过12人(含12人),按比赛成绩取前8名,少于12,获奖比例不超过参赛数的2/3。

3.体工部及杭州商学院专任体育教师参加个人项目,不占非体育专业教师获奖名额,比赛名次与其他获次位成绩的运动员并列。

4.个人或团体项目报名人数(队数)不足3人或3队,取消该项目比赛。

5.比赛根据参赛队/人数确定录取名次(获奖比例不超过2/3),并给予一定精神、物质奖励

五、比赛规程

田径项目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已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不得随意弃权,因故不能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在赛前检录时必须将有医务所证明或总裁判长签字的请假条交给赛前控制中心(检录处)的裁判长;在比赛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运动员,取消其所得成绩和名次。

六、报名办法

1.所有项目均以二级工会为单位组织报名。

2.个人项目每个二级工会单个项目限报2人;每位运动员限报2个项目,可兼报团体项目。

3.请各二级工会将报名表(附件1)于4月19日(周五)下午4点之前发送至邮箱:gh28877157@163.com(注意填写时须将报名表中的表1——表6同时完成)。

4.报名后一律不予更改,若有多报、错报则由竞赛编排组删除,超过报名时限不再补报,未经报名不得参加比赛,逾期不报作自动弃权论。

七、其他说明

本规程如经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审议有改动的,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周老师  短号:672865  电话28877156。


 数字办联系权老师637493

 

 

 校体育运动委员会、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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