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校园卡用户:
依据《浙江工商大学往来款管理办法》(浙商大财(2018] 270)第十条(三)“对3年以上的应付款项应逐项查明发生日期、形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规定程序申报批准后核销。”学校将根据校长办公会议决议对部分无法退付且符合清理条件的应付款进行清理,具体公示方案如下:
鉴于校园卡原服务商新中新公司已与我校解除合同,老校园卡系统即将关闭,老系统中的校园卡余额大部分已经转至师生的新校园卡账户,但仍有部分无法一一退还至持卡人账户。由数字化办公室通过部门网站对858876.13元校园卡余额(系统余额截止时间点为2023年12月28日14:16)清单对外发布公示一个月,对公示结束后仍无法认领并退回的余额资金,暂行收归学校,并由数字办后台保留好未完成退付的校园卡余额数据清单。如后期仍有持卡人需要退还余额,持卡人可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数字办和计财处核实后,根据相关流程退还持卡人卡内余额。详细清单见附件。
公示期: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25日
如有疑义者请在公示期内向数字化办公室校园卡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人:权老师,联系电话:0571-28877667
浙江工商大学数字化办公室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