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仪器申请报废公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2-24浏览次数:427

根据《浙商大资产[2019]设备(家具)报废处置的通知》,下列仪器设备(见附件)已到报废年限,且已经无法正常使用,维修成本过高或已无法维修,现申请报废,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1224日起至20201230日止。

 

附件1 信息化办公室2020年大型仪器设备报废申请清单

 

信息化办公室

20201224

 

浙江工商大学 数字化办公室-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2—2021 nic.zjgs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