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仪器申请报废公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2-24浏览次数:85

根据《浙商大资产[2019]设备(家具)报废处置的通知》,下列仪器设备(见附件)已到报废年限,且已经无法正常使用,维修成本过高或已无法维修,现申请报废,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1224日起至20201230日止。

 

附件1 信息化办公室2020年大型仪器设备报废申请清单

 

信息化办公室

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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