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校电子邮件系统安全和稳定运行,维护学校师生的利益,营造良好的教学、科研、对外交流、管理和服务环境,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292号)、《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邮箱帐号注册后,若没有调动、离职、非正常毕业、违规使用、一人多号以及其它非合理使用情况的,将永久有效。
第二条 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建议用户定期修改邮箱密码。密码最好采用字母和数字组合、大小写组合,长度不少于8位。邮箱密码不可查询。若遗忘或丢失,需本人持有效证件就近到网络信息中心重置密码。在能提供本人有效身份信息并核对属实情况下,也可以通过电话委托办理。
第三条 一封电子邮件的收发需要经过多个环节,发送方、接收方、网络连接、病毒和垃圾邮件过滤系统等各方面的因素都会影响用户邮件的正常投递。用户发现有系统退信时请详细查看退信原因,修改正确后再发送。同时,邮箱用户也有义务及时向网络中心反映电子邮件系统出现的问题,并配合网络中心排查邮件收发故障。
第四条 建议用户经常收取邮件,如果邮件服务器上的个人邮箱空间不足,会影响新邮件的接收。同时,因为电子邮件系统无法保证其及时性、安全性和准确性,因此不推荐用户使用电子邮件传输涉及个人或他人隐私的信息,也不推荐用户把重要邮件信息存储在服务器空间上。
第五条 建议用户积极了解并使用邮箱内部的“黑名单”等反垃圾邮件功能,有效过滤垃圾邮件,保证个人邮箱的畅通与安全。对有邮件病毒的用户,管理员将通知用户进行杀毒处理,如果用户置之不理,管理员有权删除其邮箱帐号。
第六条 邮箱帐号为正常工作和学习需要所用,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使用。
第七条 不得利用邮箱传输任何商业广告性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危害集体与个人信息安全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网络信息中心有权对违反使用规定的邮箱帐号进行锁定和删除,并上报相关管理部门。
第八条 关于邮箱的其他安全使用操作,请用游览器访问电子邮箱系统http://mail.zjgsu.edu.cn ,并点击页面右上角“帮助”查看相应帮助信息。不明之处及其他有关电子邮件服务事宜可致电28877666咨询。
数字化办公室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