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校属信息点上网的管理办法

发布者:余智发布时间:2006-09-28浏览次数:86


1、 非校属信息点指的是属我校房产、但不属我校办公用途的场所内的信息点,如出租房内的信息点、单身教职工宿舍、学生宿舍等。

 2、 在教工路校区,非校属信息点的上网,由使用单位或个人直接向电信、华数或网通申请入网,由这些服务提供者布线联网。

 3、 在下沙校区,非校属信息点已完成布线,但未联网。若需要上网,由使用单位或个人直接向网通公司的服务部购卡开通上网。若是公务需要,也可由我校相关业务部门提出,经主管校长批示,通过我校校园网上网(其中需要提请主管校长考虑:1)学校信息安全保密问题,尤其是学校内部信息的安全问题;2)资费问题)。

 4、 下沙后勤宿舍区的信息点,默认情况下已连通校园内部网,但出于安全的考虑,下沙后勤宿舍区学生公寓中,出租给理工、浙经院等学校学生使用的信息点不能通过我校的校园网上网,必须直接拔号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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