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体员工不随意接受商业公司组织的聚会、聚餐、旅游等有商业贿赂嫌疑的活动;不得收受钱、财、物或其他形式的各种利益。若有学术交流等正常的业务活动,则必须有两人及两人以上知道活动情况。
2、全体员工在年末总结时必须明确写明本年度有无涉及商业贿赂的行为。
3、对有商业贿赂嫌疑的行为,若有瞒报,一切后果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报送上级部门,并酌情扣发奖金等经济措施。
数字化办公室
2021-12-08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2-19浏览次数:337